上述公告稱,機場要求3架波音747-200F型飛機機主,在14天內認領飛機并繳清相關費用,否則機場有權依法售賣或拆除飛機,以抵銷機主拖欠機場的費用。公告中未透露上述飛機機主具體拖欠機場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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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3架飛機的機主,據馬來西亞機場總經理艾沙介紹,3架飛機停泊已有數個月之久,由于3架飛機機身均沒有航空公司標志,且與最后一位飛機登記者聯系未果,故而猜測是由于航空公司停止營運而將飛機留在機場。
根據公告,3架“無人認領”的飛機為波音747-200F型號客機。根據波音網站顯示,波音747-200F型號飛機是客運型飛機,載客量達366人,載貨量可達90噸,航程達8300公里,是目前最常見的大型客機,但已在1991年停產。
根據波音公司官網顯示,停產前,747-200F共生產了393架,每架飛機售價為1.5億美元(約合9.6億元人民幣),3架飛機價值約30億元人民幣。
價值30億元的飛機前途未知,但根據1996年民航條例,如果機主欠債不還,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有權拍賣飛機來償還所拖欠的債務。
據艾沙介紹,這種奇葩事也不止這一次。1980年代馬來西亞雪蘭莪州一個機場也有同類事件,最后飛機無人認領,只能由機場公司將殘機賣給廢鐵回收廠。
可見,如果上述3架波音飛機再無人認領,價值30億元的飛機將面臨被“賣廢鐵”的命運。
熟悉民航局運作的消息人士指出,在報章上刊登飛機待領通告只是法律程序,機場可能遇上欠錢不還的飛機公司或機主,在拖欠飛機降落費或停機費后不見蹤影。機場公司肯定知道機主身份,但因為各種情況而無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