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7月2日凌晨消息,法國市場監管機構AMF周一宣布,奢侈品巨頭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LVMH)將因增持競爭對手愛馬仕國際的大筆股權而未能進行適當披露被處罰800萬歐元(1040萬美元)。
相關調查是從2010年開始的,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在當時宣布通過直接購買股票以及復雜的股權掉期衍生品交易獲得了愛馬仕國際17.1%的股權。被稱為股權掉期的這類產品允許投資者在不持有股票的情況下對個股的價格走勢進行投注。
800萬歐元的罰款已經是AMF有史以來處以的最高額罰款,但是相比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披露相關持股時候的行業監管要求允許的1000萬歐元的最大罰款額還是有差距。
AMF制裁委員會在聲明中指出,罰款反映了“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在逐漸增持愛馬仕國際過程中的一貫隱瞞,對公開披露要求規則再三違反的嚴重性”。
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已經表示將會在巴黎上訴庭對罰款決定發起上訴,并稱監管機構的決定“沒有根據”,作為處罰理由的分析“完全錯誤”。公司再三否認在購買愛馬仕國際的股權期間有任何錯誤行為,并稱從未有過收購這個規模較小競爭對手的計劃。
AMF的調查顯示,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購買愛馬仕國際的股票是從2002年開始,在當時購買了后者4.9%的股票。公司在隨后多年通過在盧森堡和香港的分公司利用股權掉期增加了在愛馬仕國際的風險敞口。調查指出,這些掉期合約通過三家銀行安排,“沒有一組超過了5%的持股比例”。
到2010年10月底,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決定以股權而不是現金來結算這些股權掉期合約,從而獲得了超過12%的愛馬仕國際的股權。AMF承認,由于股權的分散,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得以避免了披露持股增加的法律義務。根據法國的市場規則,投資者在持有一家公司至少5%的股權時需要加以披露。
AMF的處罰意見指出,“獨立來看,這些事實都沒有構成對披露規則的違反。但是僅僅是尋求財務利潤并不足以解釋這種掉期合約不尋常的構成方式。”
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副總裁皮埃爾-高德(Pierre Godé)在5月底的證詞中指出,在2010年10月之前集團并沒有將這些掉期合約轉換成愛馬仕國際持股的計劃,但是市場環境在2010年上半年的變化使得公司重新考慮了戰略。
即使在這一增持被披露三年之后,兩家奢侈品供應商之間的關系依然緊張:愛馬仕國際的創始人家族通過組建一個被嚴格控制的控股公司來持有公司大部分股權以防止任何并購企圖,并要求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出售通過股權掉期合約獲得的部分愛馬仕國際股份。
愛馬仕國際還在2012年對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提出了刑事指控,稱后者利用內幕交易獲得了部分股權;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隨后對愛馬仕國際提出了誹謗和錯誤指控的反訴。愛馬仕國際近期還在巴黎商業法庭發起了第二起相關訴訟。
另一方面,酩悅軒尼詩路易威登集團從2010年起通過市場持續買入愛馬仕國際的股權,目前的持股比例已經達到了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