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宣布將3月20日定為國際幸福日
第66屆聯合國大會6月28日宣布,將今后每年的3月20日定為“國際幸福日”。
聯大當天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會議并一致通過決議,決定將3月20日定為“國際幸福日”。決議說,追求幸福是人的一項基本目標,幸福和福祉是全世界人類生活中的普遍目標和期望,具有現實意義,在公共政策目標中對此予以承認具有重要意義。
決議指出,需要采取更包容、公平和平衡的經濟增長方式,以促進可持續發展,消除貧窮,增進全體人民的幸福和福祉。決議還邀請所有會員國、聯合國系統各組織、國際和區域組織以及包括非政府組織和個人在內的民間社會以適當方式為“國際幸福日”舉辦活動,包括舉辦教育和公共宣傳活動。